我的简介

政治上的愚昧是最大的愚昧;政治上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政治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不会说理论性的东西,可能有时大家会觉得东拉西扯的,但那都是事实,并且是“公心远远大于私心,公利远远大于私利”。本人不是某一(些)具体事件的维权者、上访者,亦无具体的、单纯的个人利益的诉求。我只要求我国的政府是通过多政治组织的民主自由的选举上台执政的!目前我只关心我国的民主政治、言论及新闻自由和人权现状!

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

中国缺乏最基本的人权法律保障!

        2011年4月3日,星期日。因在四川省成都市春熙路孙中山广场,看见很多警察(一贯“莫名其妙”的)把孙中山先生像“保护”起来了,令人无法“靠近”,很是气愤。于是,决定在4月5日,清明,就在广场旁边,一个人安静的折白花,以纪念伟大的中国民主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结果,被巡警挡获至春熙路派出所,继而受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的审讯和羁押。最后,一个月后,于2011年5月6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决定监视居住。


       这期间的众多违法办案的事情,这里就不多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时至今日:
1、从当初,4月5日起,从留置、决定刑事拘留等,从未通知家属,也未送达(或是尝试送达)《刑事拘留决定书》等。甚至在5月6日解除羁押,改为”监视居住“后,所谓”妨害办案“的某些因素已经不存在了,我本人也没有可以解释”我那消失的30天去哪儿了“的任何法律文书!
2、11月6日已过,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国保大队无任何法律决定!

        《宪法》、《刑法》等,年年都在改,”危害国家安全“、”强制措施“等。但若总是由无法无天的人在决定一切,即使粉饰的再好,对人民大众来说,也会有一个接着一个、成出不穷的悲剧不断的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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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张放在包里的传单,还来不及出示。(这些可能还在他们收集的罪证里。另外说一句,我当时已折好的一只白花,不知道他们还保存有这个”罪证“没有?

A面:除非你要合“法”的逮捕我,否则你没有权利赶我走!

B面:
       艾未未:当你试图了解这个国家的时候,你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良知”是人类最高的行为准则
这个世界有法律、法规、命令;我们同样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良知。法规是要的,命令也是要的,一般说来都要严格遵守。然而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当法规、命令与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就应该选择并坚守良知,因为这是人类最高的行为准则。自然法永远高于社会法。 
1962年8月17日,18岁的东德人彼得·费查(Peter Fechter)试图翻越柏林墙,在攀至顶部后被东德士兵发现并开枪射杀。当时,东西两边的人民都看到他中枪,并有西方记者在场。西柏林边防军曾投掷急救包,并甚至有警察翻身跃墙将这位东德青年抬起来企图抢救,但东方却没有人敢于施予援手,事件在冷战时期哄动一时。他成为第一个因试图攀墙而被射杀的人。1997年3月,两名开枪的东德士兵Rolf Friedrich和Erich Schreiber分别被判刑20和21个月。
1989年2月,也就是柏林墙倒塌9个月前的一个冬夜,刚满20岁的克利斯和好朋友高定一起偷攀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几声枪声响,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脚踝被另一颗子弹击中。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他不知道,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射杀他的东德卫兵英格·亨里奇于1992年在柏林法庭上被判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
审判台下的旁听人群中,坐着被害人克利斯的母亲,她在法庭上第一次见到了儿子被洞穿前胸的照片,自然伤心欲绝;我在想,英格•亨里奇的母亲心情一定也很复杂。如果时光能退回两年,这位疼爱孩子的母亲会不会告诉儿子:一定要记住,你还有别的选择?
 任何人,都不应该以上级命令为借口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 
德国影片《窃听风暴》(又名《他人的生活》主要讲述了前东德史塔西(国家安全局)的一名秘密探员负责监听一男剧作家及其女友的故事。我们都知道,现在我们的这个国家对这类事情的相应宣传大致是这样的:国外反华势力如何如何“抹黑”中国(或者说是“这种制度”),或是说“夸大”了某些“错误”等。但就本片的一个事实却是,根据维基百科的介绍,导演冯·杜能斯马克曾想在原史塔西监狱内拍摄,但被原史塔西监狱纪念馆的负责人拒绝了,其理由是:据他所知,来没有任何一位史塔西的官员暗中保护过他所监视的人。 

被忽略的历史会变成被否定的历史,甚至导致重演。
思想上的禁锢要比物质上的贫乏、肉体上的疼痛更让人无法容忍。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 休尼特(法官)
正义应该不只是被人看到它已被实践,而是应该被人看到它已被人相信了。
真相大于感情,感情大于立场。
追究帮凶,就是为了消灭元凶。因为元凶的罪恶乃是由无数帮凶的罪恶汇集而成。    
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

(关于艾未未,并不是特意而为之。我并无长篇大论之才,甚至没精力去看长篇大论的东西,只是喜欢摘抄一些短小、精干的句子。”思想上的禁锢要比物质上的贫乏、肉体上的疼痛更让人无法容忍。“这句是我4月3日经历后说的,不知道是不是也抄了别人的?)

1 条评论:

  1. 再次无比气愤
    ——2011年4月3日成都天府广场、春熙路见闻。
    1、......
    ......
    2、我再一次的无比气愤:思想上的禁锢要比肉体上的疼痛更让人无法容忍。请你们向国民
    党带个话:我想问问他们(国民党),大陆这样的一种思想意识的政党,你们(国民党)在政治上同他们有什么好谈的*?
    3、这件事让我做出一个决定。4月5日清明节,下午2点,我准备在孙先生像前(他们的禁止范围之外),现场制作小白花,献给“天下为公”!
    达赖喇嘛曾跟《1959拉萨》的作者李江琳说过:“我希望你做这些研究不是因为你支持我,也不是因为你要支持西藏,而是因为你要寻找真相。”我也可以很简单的说:“我不是支持什么或是反对什么,我只是要自己能独立的思考,并且能自由的表达出来。”
    关于“利用”与否,以及自身参与的问题。目前阶段,我赞成这种“隐身活动”的做法,并不需要大家去做什么“出格”的事,只要你像散步一样从那里走过。
    至于我本人,本来有一些想法(可能看上去更像一些行为艺术,比如4.3等日子佩戴白花,“戴上红袖标,写上‘不管事’”等),但因为我目前主要集中在另一件事上,说的自大一点,目前还不想“暴露”。但今天的事再再再次的挑战了我的思想、我的良知,所以我决定,4月5日清明节下午两点前——1点50分开始——在孙先生像前现场制作小白花。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日(2011年3月30日)上午10时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网现场直播,发布会由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主持。 就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呼吁两岸签和平协议问题,范丽青表示国共两党在2005年共同发表了两岸和平发展的五项共同愿景。正式结束敌对状态,签署和平协议是其中的一项。2008年以来,两岸在坚持“九二共识”这样一个政治基础上恢复协商,共同来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目前还是坚持“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精神,在这样一个精神的指导下,我们以“先经后政、先易后难”的步骤来推进两岸的协商和两岸关系的发展。当然,政治议题最后总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应该面对的,大家目前在一系列的商谈工作中,以及我们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中,来逐步地寻求解决办法,创造条件。(记者 陈训迪) http://news.cntv.cn/20110331/1003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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