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强烈渴望获得真正的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高深的水平,淡化意识形态,不在意什么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更不去理会什么“左右”之分......
6月10日前后,CCTV等介绍方志敏,我对其中的一句话很感兴趣。于是我在网上搜,除了搜出:“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这句话而外,更知道了一段历史(当然了,其实很多人早就知道了)。
1934年12月,属于方志敏率领的红十军团下属寻淮洲部红十九师(师长寻淮洲,政委聂洪钧)占领了旌德县城并”逮捕“了一对美国传教士——师达能夫妇。红军起先要求师达能付出巨额赎金二万元,当此要求被拒绝后,便拿走了他们所有的财物,几天后把夫妇二人杀害了。
具体的情况大家可以去网上搜,我这里只是总结强调几点:
1、不知道红军当时为什么要“逮捕”师达能夫妇?这也是现今共党及其“五毛”们可以“为自己辩护”的理由——如果是基于“人性”的角度!就像大陆有人为日本发生大地震而欢呼。
本人从有关师达能夫妇的文章中看出,尽管他们是美国人,且还是“传教士”的身份,但他们并没有在中国土地上“犯罪”。他们宣扬自己的信仰,但并没有强迫他人加入......相反,他们还很受许多中国人的欢迎。另外,从大的方向来说,就算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美国等,他们来华的人中,民间人士也是大大多于政府人士的,好人是要远远多于坏蛋的。
2、勒索赎金及抢去所有财物就不多说了。
3、据说红军曾要求师达能夫妇自动“处理”他们的女儿爱伦,因为她还很小,并不断的啼哭,显得“碍手碍脚”。注意“碍手碍脚”一词。
有些资料上说,曾有一个刚刚被(红军)释放的囚犯问他们为什么要杀死一个无辜的婴儿,红军居然问他是否可以“一命换一命”。最后结果是爱伦得以幸免。
4、杀害师达能夫妇的当天,有一中国人替他们求情,结果也被一块杀害。
至于为什么要杀害师达能夫妇,想想当时的情况,只能说(带上)师达能夫妇会“碍手碍脚”的。
5、红军撤离后,有关人士才找到被独自弃置一旁已三十多小时的爱伦——当时只有两个月大的婴儿!
有关这件事暂时就只说这么多了,因为看到的都是“一边倒的事实”。我等“不明真相的群众”却又看不到共党所谓的真相——他们好像都无力为自己“辩护”!
以上事件的具体内容,如要转载,请审慎!因为就像“你不可能去‘论证’三峡大坝的好与坏”一样,你永远都只能是“造谣”!
回到主题,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中共的有关外国人的“血泪史”。以前,想搜一下有关“反右”的历史,知道了“五分钱的子弹费”林昭,想了解一下林昭,就知道了“出身论”遇罗克、“党天下”储安平、“江西活人取肾死刑”钟海源......
中共的历史不是不容置疑,而是不能探究。你想了解一下A,却知道了B;你想看看B,却搜出了C;你想去搜C,又会发现D......当你怀疑“成千上万”的时候,确是“几十上百万”;当他们说是“千万”的时候,你发现可能是“好几个”千万;当我自动站到那“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众”的队伍中去的时候,想一想,一小撮可能就等于13亿——包括那8000万中的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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