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简介

政治上的愚昧是最大的愚昧;政治上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政治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不会说理论性的东西,可能有时大家会觉得东拉西扯的,但那都是事实,并且是“公心远远大于私心,公利远远大于私利”。本人不是某一(些)具体事件的维权者、上访者,亦无具体的、单纯的个人利益的诉求。我只要求我国的政府是通过多政治组织的民主自由的选举上台执政的!目前我只关心我国的民主政治、言论及新闻自由和人权现状!

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

中国缺乏最基本的人权法律保障!

        2011年4月3日,星期日。因在四川省成都市春熙路孙中山广场,看见很多警察(一贯“莫名其妙”的)把孙中山先生像“保护”起来了,令人无法“靠近”,很是气愤。于是,决定在4月5日,清明,就在广场旁边,一个人安静的折白花,以纪念伟大的中国民主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结果,被巡警挡获至春熙路派出所,继而受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的审讯和羁押。最后,一个月后,于2011年5月6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决定监视居住。


       这期间的众多违法办案的事情,这里就不多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时至今日:
1、从当初,4月5日起,从留置、决定刑事拘留等,从未通知家属,也未送达(或是尝试送达)《刑事拘留决定书》等。甚至在5月6日解除羁押,改为”监视居住“后,所谓”妨害办案“的某些因素已经不存在了,我本人也没有可以解释”我那消失的30天去哪儿了“的任何法律文书!
2、11月6日已过,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国保大队无任何法律决定!

        《宪法》、《刑法》等,年年都在改,”危害国家安全“、”强制措施“等。但若总是由无法无天的人在决定一切,即使粉饰的再好,对人民大众来说,也会有一个接着一个、成出不穷的悲剧不断的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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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张放在包里的传单,还来不及出示。(这些可能还在他们收集的罪证里。另外说一句,我当时已折好的一只白花,不知道他们还保存有这个”罪证“没有?

A面:除非你要合“法”的逮捕我,否则你没有权利赶我走!

B面:
       艾未未:当你试图了解这个国家的时候,你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良知”是人类最高的行为准则
这个世界有法律、法规、命令;我们同样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良知。法规是要的,命令也是要的,一般说来都要严格遵守。然而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当法规、命令与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就应该选择并坚守良知,因为这是人类最高的行为准则。自然法永远高于社会法。 
1962年8月17日,18岁的东德人彼得·费查(Peter Fechter)试图翻越柏林墙,在攀至顶部后被东德士兵发现并开枪射杀。当时,东西两边的人民都看到他中枪,并有西方记者在场。西柏林边防军曾投掷急救包,并甚至有警察翻身跃墙将这位东德青年抬起来企图抢救,但东方却没有人敢于施予援手,事件在冷战时期哄动一时。他成为第一个因试图攀墙而被射杀的人。1997年3月,两名开枪的东德士兵Rolf Friedrich和Erich Schreiber分别被判刑20和21个月。
1989年2月,也就是柏林墙倒塌9个月前的一个冬夜,刚满20岁的克利斯和好朋友高定一起偷攀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几声枪声响,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脚踝被另一颗子弹击中。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他不知道,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射杀他的东德卫兵英格·亨里奇于1992年在柏林法庭上被判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
审判台下的旁听人群中,坐着被害人克利斯的母亲,她在法庭上第一次见到了儿子被洞穿前胸的照片,自然伤心欲绝;我在想,英格•亨里奇的母亲心情一定也很复杂。如果时光能退回两年,这位疼爱孩子的母亲会不会告诉儿子:一定要记住,你还有别的选择?
 任何人,都不应该以上级命令为借口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 
德国影片《窃听风暴》(又名《他人的生活》主要讲述了前东德史塔西(国家安全局)的一名秘密探员负责监听一男剧作家及其女友的故事。我们都知道,现在我们的这个国家对这类事情的相应宣传大致是这样的:国外反华势力如何如何“抹黑”中国(或者说是“这种制度”),或是说“夸大”了某些“错误”等。但就本片的一个事实却是,根据维基百科的介绍,导演冯·杜能斯马克曾想在原史塔西监狱内拍摄,但被原史塔西监狱纪念馆的负责人拒绝了,其理由是:据他所知,来没有任何一位史塔西的官员暗中保护过他所监视的人。 

被忽略的历史会变成被否定的历史,甚至导致重演。
思想上的禁锢要比物质上的贫乏、肉体上的疼痛更让人无法容忍。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 休尼特(法官)
正义应该不只是被人看到它已被实践,而是应该被人看到它已被人相信了。
真相大于感情,感情大于立场。
追究帮凶,就是为了消灭元凶。因为元凶的罪恶乃是由无数帮凶的罪恶汇集而成。    
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

(关于艾未未,并不是特意而为之。我并无长篇大论之才,甚至没精力去看长篇大论的东西,只是喜欢摘抄一些短小、精干的句子。”思想上的禁锢要比物质上的贫乏、肉体上的疼痛更让人无法容忍。“这句是我4月3日经历后说的,不知道是不是也抄了别人的?)

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

是谁的军队?

6月10号,看到一条新闻,说是有台湾退役将领说,“......国军、共军,我们都是中国军队。”(注:这句话又有说是,“......台军、共军,我们都是中国军队。”注意,也有“国军”和“台军”之分。)后来,搜了半天,好像又有说这可能是一条假消息,所以对这条消息就不多说了。
这里我想说的是我本人对“军队”的一些个人认识。
军队到底是谁的?是国家的?政府的?人民的或是民族的?还是(某些)政党的?以我的水平及自己肤浅认识,
1、军队是国家的。是十三亿人民的,是应该受命于十三亿人民的。
2、军队是忠于宪法的。军队不应该参与国家内部的政治纷争。
3、军队(的武力)是对外的。西方国家里,负责国内治安的叫“内务部”,这在字面意思上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在中共长期“灌输式”的宣传下,“军队”的本质已经被严重扭曲:口口声声说是人民的军队,但却只听命于一个只有八千万人的政党。不知道这跟军阀或是私人武装有什么区别?这种概念的错误,就像宣传“爱国”一样:爱国等同于爱政府。但又忘了历史:二战时的德国人、日本人绝大多数都是爱国的,但他们的那种爱国基本是建立在爱政府(政权)之上的爱国!
实际上,一直以来就有的“军队国家化”的呼声,以及“爱国不等于爱政府(政权)”的正确理解。

一个人或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不好意思,天涯博客说有敏感字符,喊我检查。

        今天看到这篇文章《请教易中天:支持茅于轼的才是人吗?》,我也是“标题党”——只看标题,没看具体内容,但也能明白大致“立场”!
        我想说的是,也许易中天先生说的很概括,我也不想说太多、太复杂了。我坚决认为,否认茅先生所说的,都是没有良心的人!几千万的死人还要为他叫好,这是什么样的一种国家,什么样的一种民族?
        另,易中天的那篇文章:谁对茅于轼先生不敬,我认为他不是人!(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7502852&page=1&1=1#7502852 )             
我也只看了标题,但我知道大致的事由和他的立场。我没有那么高深的水平或是理论(甚至只是没有时间),所以我不喜欢长篇大论(本人从没有任何想要贬低所有的长篇大论的文章作者的意思),另外,我还喜欢抄别人的东西。就如下面这篇。
       
        我觉得名字叫《最初,我保持沉默》更好!
        记得90’年代曾经在《读者》(可能当时还叫《读者文摘》)上读到过一篇文章,大意是“当他们追杀犹太人的时候......”,现在终于找到了一些,供大家思考。

        Als die Nazis die Kommunisten holten,habe ich geschwiegen;ich war ja kein Kommunist.
        当纳粹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党。
        Als sie die Sozialdemokraten einsperrten,habe ich geschwiegen;ich war ja kein Sozialdemokrat.
        当他们来抓社会民主党人,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社会民主主义者。
        Als sie die Gewerkschafter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Gewerkschafter.
        接着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Als sie die Juden holten,habe ich geschwiegen;ich war ja kein Jude.
        然后,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Als sie mich holten, gab es keinen mehr, der protestieren konnte.
        当他们向我走来,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说话了。

        据说这是德国新教教士马丁·尼莫拉的一首短诗,名为《最先他们逮捕共产党员》。这首短诗还刻在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上,上面的具体内容我不知道,网络上找到的也是各种“扩展版本”(包括我这里的)。不管怎样,大家只要明白其中的含义就行。

        我另外想写几句,可惜写不好。
        当某甲1死在看守所时,我们质疑过,他们说是“躲猫猫死”;
        当某甲2死在派出所时,......
        当某甲3死在监狱时,......
        当某甲4死在......时,......
        后来我们就知道了诸如“做梦死”、“盖被死”、“喝凉水死”等。确定能够知道的就是,还有很多的意外死亡等着我们——唯一不确定的只是其说法!
        ......
        当某乙1“被神精”时,我们吃惊过,
        当某乙2“被旅游”时,
        当某乙3“被河蟹”时,
        ......
        我只想说的是,他们“背离”人民太远了!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中共的历史不是不容置疑,而是不能探究

    有这么一句话:当你试图了解这个国家的时候,你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网上搜的结果好像是艾未未说的。我这里提这句话,是因为这多少跟我有点联系,这里先不说了。今天主要是说一对美国传教士夫妇的历史故事。
    我是一个强烈渴望获得真正的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高深的水平,淡化意识形态,不在意什么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更不去理会什么“左右”之分......
    6月10日前后,CCTV等介绍方志敏,我对其中的一句话很感兴趣。于是我在网上搜,除了搜出:“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这句话而外,更知道了一段历史(当然了,其实很多人早就知道了)。
    1934年12月,属于方志敏率领的红十军团下属寻淮洲部红十九师(师长寻淮洲,政委聂洪钧占领了旌德县城并”逮捕“了一对美国传教士——师达能夫妇。红军起先要求师达能付出巨额赎金二万元,当此要求被拒绝后,便拿走了他们所有的财物,几天后把夫妇二人杀害了。
    具体的情况大家可以去网上搜,我这里只是总结强调几点:
    1、不知道红军当时为什么要“逮捕”师达能夫妇?这也是现今共党及其“五毛”们可以“为自己辩护”的理由——如果是基于“人性”的角度!就像大陆有人为日本发生大地震而欢呼。
    本人从有关师达能夫妇的文章中看出,尽管他们是美国人,且还是“传教士”的身份,但他们并没有在中国土地上“犯罪”。他们宣扬自己的信仰,但并没有强迫他人加入......相反,他们还很受许多中国人的欢迎。另外,从大的方向来说,就算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美国等,他们来华的人中,民间人士也是大大多于政府人士的,好人是要远远多于坏蛋的。
    2、勒索赎金及抢去所有财物就不多说了。
    3、据说红军曾要求师达能夫妇自动“处理”他们的女儿爱伦,因为她还很小,并不断的啼哭,显得“碍手碍脚”。注意“碍手碍脚”一词。
    有些资料上说,曾有一个刚刚被(红军)释放的囚犯问他们为什么要杀死一个无辜的婴儿,红军居然问他是否可以“一命换一命”。最后结果是爱伦得以幸免。
    4、杀害师达能夫妇的当天,有一中国人替他们求情,结果也被一块杀害。
    至于为什么要杀害师达能夫妇,想想当时的情况,只能说(带上)师达能夫妇会“碍手碍脚”的。
    5、红军撤离后,有关人士才找到被独自弃置一旁已三十多小时的爱伦——当时只有两个月大的婴儿!
    有关这件事暂时就只说这么多了,因为看到的都是“一边倒的事实”。我等“不明真相的群众”却又看不到共党所谓的真相——他们好像都无力为自己“辩护”!
    以上事件的具体内容,如要转载,请审慎!因为就像“你不可能去‘论证’三峡大坝的好与坏”一样,你永远都只能是“造谣”!
    回到主题,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中共的有关外国人的“血泪史”。以前,想搜一下有关“反右”的历史,知道了“五分钱的子弹费”林昭,想了解一下林昭,知道了“出身论”遇罗克、“党天下”储安平、“江西活人取肾死刑”钟海源......
    中共的历史不是不容置疑,而是不能探究。你想了解一下A,却知道了B;你想看看B,却搜出了C;你想去搜C,又会发现D......当你怀疑“成千上万”的时候,确是“几十上百万”;当他们说是“千万”的时候,你发现可能是“好几个”千万;当我自动站到那“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众”的队伍中去的时候,想一想,一小撮可能就等于13亿——包括那8000万中的绝大多数!

2011年3月22日星期二

谢谢谷歌:你做的某些事其实正是中国大陆人应该争取的!

注:这篇文章写于2010年3月底,听闻谷歌退出中国大陆的时候。现在还在我自建的谷歌论坛里沉睡着。《谢谢谷歌:你做的某些事其实正是中国大陆人应该争取的!》 ,这里重新贴出,只是在有关1948年民国总统选举的地方,加进了一些具体数字。

 首先说明,本人不会说理论性的东西,只是说一些事实性的东西。
 一、说谷歌不遵守中国的法律,请问都有那方面的法律?如果只是那个所谓搜出色情网站的,那未免有点牵强了。百度等难道就搜不出来?
 二、我看更多的是这个:谷歌现在坚持不过滤。如果真是那样,也许会直接出现打到某某Dang”等的页面,但那也许是极少数的,何况就目前大陆来说,那是真正违反了法律的,我想谷歌是不会不管的。
 问题是,更多的是关于
 1.大陆民主的:我们都不知道我们的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当选的票数是多少?尽管只是那3000多人的选举!
 2.保障人权的:各位就只请你们统计一下大陆每年有多少人生病死在派出所,是不是比香港80年代以来(廉政公署等成立以来、法制健全以来)的总数还要多!除非我们真的是有关香港监狱、警察审讯的片子看多了。至于城管、截访的等就不多说了(致伤、致残等)。再请注意,就我而言,还只是从一些主流媒介那里知道了一点,还有多少不为人知呢?(这点跟下面的有关)
 3.言论自由的:我都不知道我还能不能看见我的这篇文章,尽管还是在这里发表的。我一直希望斑竹对我的发言:不删贴、可报警、留证据。但是......我知道我的发言即使是目前,也没有违反大陆的任何法律(目前我不是傻到喊打倒某某Dang”的地步,也许以后会!),我说的都是事实,但这个事实并不是他们想要的,反而是他们要竭力掩盖的;是符合全大陆人民的利益的(尽管有反对我的意思的,但那要以全大陆人民的赞成与反对的多少来决定),而他们只是想维护他们那帮人的利益的!
 所以,谷歌作为从自由社会来的,从事互联网事业,本身就提供舆论、言论等方面的交流。不像微软等,他们要向中国市场卖实实在在的东西,金钱目前,难免会有妥协、退让、视而不见等。
 现在,谷歌退出了中国,她坚持了她的原则,而没有向那个势力低头。而我们呢?
 即使是假民主、真独裁的蒋介石,他在1948年的总统选举,其得票数也是公告天下了的(至少我们知道他是多少票当选的,总统选举蒋中正2430票,居正269票),李宗仁、孙科的副总统竞选的具体票数我们也是知道的(李宗仁1438票,孙科1295票)。看看大陆的电影、电视剧、文学作品等,对那段历史却是大肆嘲讽。而我们“衷心拥护的某某某……”,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仍不知道他们的民主最基本的体现在哪里?而现在的台湾,我在大陆主流论坛贴过马英九2008年当选台湾领导人的具体得票数的帖子,都被他们删了。我违反了什么,那些数字是我造谣、自己编造的吗?我想,就像前面我说的一样,我违反的只是他们的利益!
 马云,凭他的财富和社会贡献,完全有能力竞选国家级的任何性质的代表,但他现在的政协委员身份(我记得他好像是),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当选的!(马云有一篇针对谷歌退出的文章,大意是:失败者最容易找借口。)
 倪萍,“不投反对票是为了顾全大局”(大致意思是这样的)。大局是什么?是不是在派出所“生病”只是死了几个、十几个人,而不是成千上万的人,那就是大局?所谓的“代表们”对城管、截访等致伤、致残的无声无息就是“大局”? 我们的良心哪里去了?难道只有在天灾或像是煤矿等事故面前,他们才冠冕堂皇的想起是“同胞”了。我都很不愿意从乞丐面前走过,因为我个人没有那个能力,这种只求有最基本生存的能力甚至让我在看见合法的自我求生存的小商小贩面对城管掀摊子时,都只能默默的走开。不知道美欧、日本、香港等议会里投反对票的人是不是就是“不顾全大局”的捣乱分子了?
 我要感谢谷歌,因为她想要做的,反而正是我们应该争取的。我又有点遗憾,因为她的存在,更能唤醒更多的大陆人的政治意识。

我不会“哑口无言”——怎样回复你的留言!

1、翻墙受阻,本人甚至见不到现在的页面。除非你能找一个“言论自由”的地方。
2、对于我用“1、,2、,3、,......”等举例方式发言,而你不反驳事例(或者说不用相同方式),而是“灌输式”、“结论式”、“口号式”等的发言,本人一般不会回复。
3、骂人者本人不会回复。违法者本人不予理会(有捣乱者会在这些地方故意“违法”,而把“罪证”留给我们。)
4、相关共党言论“五毛”就请不要“摘抄”在这里了,本人一般也不会回复。
5、欢迎给出你的地址,我会去参与你的发言。

写在前面:我个人要求了什么?

我个人要求了什么
            ——给可能指责我的人
1.我主张我们的政府是通过多政治组织的、民主自由的选举而上台执政的。
2.我提两个人的名字。“圣雄”甘地,主张非暴力;曼德拉,政治上及个人都不恋权,且根据国家的现实状况,提出了“种族和解”!
“非暴力”是关键,先不说非暴力本身就是对的。只是很多时候,当权者往往把普通民众直接跟“暴徒”联系在了一起。就像1989年一样,那一年的大学生好像全都成了该镇压的“暴徒”!
 “不恋权”,就是在政治上对国家负责!实际上也是也对个人负责。评论都说,“如果曼德拉想当总统,他会终身总统,那是一种可以‘当到死为止的总统”!而我个人认为,现已90高龄的曼德拉,仍会对南非发挥极高的影响,关键时刻,只要他一挥手,南非绝大多数黑人群众仍会一呼百应!这种影响力,绝对超过了目前南非任何一位总统(虽说可能同为黑人)宪法赋予的行政权力!对个人负责,想想阿拉法特,一味的自己独断,当自己撑不下去的时候,去巴黎治病没几天就去世了!如果他能像曼德拉一样,身体也支持的话(如果他早退居幕后,身体也许还能撑很长一段时间),在最关键的问题上,比如可能的巴以重新全面开战的问题,接班的领导人做出重大的出卖巴勒斯坦利益的事等,自己才出来,我想,绝大多数的巴勒斯坦人还是要听他的。再看看那些动荡的所谓民主国家,当权者都是动不动就修改《宪法》,都想延长自己掌权的时间。
3.我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也不会是“唯恐天下不乱”的!
    首先,知道我的人,从我个人品质来看,我就不是那种人;其次,从我本人的身体条件来看,我也会是那种状况的受害者!
再讲一个故事,我从书上看到的。二战后期,一名德国的共产主义者——就后来的民主德国方面的一名领导人——被纳粹投入了监狱。一次,趁在维修房屋时遭遇盟军轰炸的机会,他逃脱了。但他发现:他可能随时会被“正规”的逮捕回去(指普通警察正常的逮捕一名逃犯),这是比较好的,可能只是加重刑罚,但也可能没命;他会被盖世太保抓住,要么以他是“共产主义分子”,要么是“间谍”,可能会“未经审判”的就被枪毙;他会被军队“抓壮丁”上前线,前途未卜,但绝对是凶险的;他随时可能在那个时候被炸死——被盟军的轰炸炸死,这就更冤了;就算他都躲过了,但他也要面对人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吃饭!当时,连普通德国老百姓自家吃饭都成问题,何况要去帮助一个当局的犯人。
这时,他不由得怀念起监狱来。至少:在监狱里面,每天还有固定的两餐;监狱里还有正常的秩序,不会随时担心会被军队当做“间谍”,盖世太保当做“异见分子”而被枪毙。最后,据说他是通过贿赂才重新回到监狱的。
我再提醒大家注意的一点是,即便是当时的纳粹德国,也还是有一套基本秩序的,并不是“纯粹”的无政府状态!
4.我个人要求了什么?很多网上发帖者,被指是为了个人某些方面的诉求,或是基于整个社会中对物资生活不公平不满等。是的,首先,也许本人就没资格对我的生活现状有何不满;其次,我也对相当大的一部分的社会不公平表示认同,但这种认同100%是基于整个社会层面而非只是基于我个人的!如果能找出被他们删了的我的99%的帖子,你们会发现,我谈的都是政治方面的,所谈的都是“人权”、“言论及新闻自由”与“民主选举”等!本来,我也想对目前这个社会中的某些事物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的(尽管这些方面我的知识水平还很不够高),但我发现,不触及“政治”这个问题,所有的办法都是空谈,再加上“言论自由”的问题,我也就不想浪费时间了。
5.关于民族地区及台湾,这也是目前在我的思想体系中最为难的。
对民族地区,如西藏、新疆、内蒙古及宁夏,因为涉及到主流的宗教等,再加上个案,如新疆的西气东输等,让我不再“愤青”了!我想也有人有很多高见,我要了解这些意见后才能做出自己的判断。(没有列出广西,是因为用有关宗教的一个政治术语来说,广西的壮族已经很“世俗”化了。没有列出满族、彝族等,一是因为她们也是已经很“世俗”化了,二是她们大部分也已经跟汉族混居了。还有一点,如果他们也有自己比较独立的宗教思想的话,那也不是目前主流的。)
台湾的事也许好办一点,关键是看“绿民”一边同不同意,另外,到时台湾也可用“全民公决”的方式来解决。注意,这里要解决的问题,完全不是中共提出的“一国两制”问题。是什么?肯定有人猜得到,不过现在说就更涉及到敏感的政治问题,所以就只是给大家稍微说说而已。
6.有“愤青”,也有“奴才”,是“政府的奴才”,还是“卖国的奴才”呢?既然跟外国牵扯到了一起,那我再加上一个——“白痴的政府奴才”!说我是“愤青”我可以承认,但要说我是“卖国的奴才”,那真正卖国的可能就是政府了!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的被“导弹袭击”(最近很流行“被”字,但这里的“被”是真正发生了的“被”,于“被迫”的“被”!)、中美南海撞机事件等,我们这些人是“愤青”而不是“奴才”了。关于台湾的声明每年都有,但美国每一届政府都会卖武器给台湾!他们可能说是为了大局,而我们又只有“愤青”的份了。美国等军事强国都不敢保证说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谁使用核武器(即使你没有核武器),而我们的政府这回却“愤青”了一盘!是为政治上的目的,或对自己实力的自信,还是打肿脸充胖子!
再举一个事例。前几年,政府曾宣传过,那个练什么功的组织,扰乱过我们的卫星(请大家输入“鑫诺”、“鑫诺卫星”搜索一下)。我不知道那个功是不是有那么大的本事,有或者没有?如果有,那我们国防部或是军事技术部门的某些领导人是不是应该为止承担责任呢。如果哪天美国人知道自己的卫星、航天飞机等遭到过基地组织等的攻击,我想,那带给他们的不安全感肯定比“9.11”的伤害还要大!我不知道美国的五角大楼、参联会、中情局、FBI等,会不会有一些官员因此而下课呢!如果没有呢?我认为对空间技术方面的安全防范应该强于其它普通网络一类的防范。我敢肯定,每天全世界都有数以万计的网络黑客不自到的想要前往美国五角大楼、白宫、航空航天署等,他们中可能有少之又少的基地一类的成员或是同情者,大多还是想要“考核”自己技术的“愤青们”。我们也听到过成功侵入的消息,但是,侵入成功的事例也是少之又少,我不知道是用亿分之一、百亿份之一还是万亿分之一来形容,但是,那个功居然成功了!(我对网络技术根本不懂,也许你认为能有非常聪明的人能够做到——其实这点我也不否认——那就算我“白痴”了。另外我要声明的一点是:我对那个什么功不感冒,除非他是要求民主选举,而不是叫我练什么功的。我只练不吃饭的功——如果有的话!)对这件事,总之提醒那些“白痴的奴才”注意:政府在关于国家的安全措施抑或在宣传上有问题!我不知道事后是不是有比当时承担了责任的人要大10倍的官员被处理过(也许当时也有人被处理过,但在政治大背景的舆论宣传指向下,我是没有看见过有关这方面的消息,我这里指的至少是副部级、部级以上的员)。另外,我目前只知道西方国家担心过核材料或核武器等通过一些途径会落入恐怖分子之手(核材料及各种实际武器等,那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是摆在那儿的东西,是拿的起、运的走的东西),即便是美国在反恐大背景下的、较极端的舆论宣传,也没有给基地、塔利班等安上不切实际的罪名。